设计学院学生评优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院管理制度及对优秀学生的评定工作,我院于2007年10月23日出台了《设计学院学生评优考核管理制度》。
一、 对学生干部的要求及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思想素质过硬。
(2) 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 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自我维护学生会形象。
(4) 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个方面的意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2、 考核方法
(1) 各部部长负责本部成员的考核,分管副主席起监督作用。
(2) 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直接考评,以工作业绩为主。
(3) 成员出席会议,值班是否准时,工作是否积极有效,是否能团结其他成员等均为考评内容。
(4) 各部门在学期末提交考核表时要提交成员互评,部长考评结果。
(5) 考评结果公开,并时时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为有疑问随时解答。
二、 读优秀学生的评定考核办法
1、 学习情况
(1) 加强个方面学习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学习成绩良好,综评在中上。
(3) 年平均成绩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2、 奖励制度
(1) 积极工作、生活、学习,成绩工作突出的者予以通报表扬。
(2) 对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踊跃参加组织,或提出有创新意识的有好的建议的成员,报由主席团研讨试行被采纳后予以加分奖励。
(3) 对为学生会作出重大贡献活动的个人予以表扬及加分。
本院奖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在评优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能起到鼓励学生的真正作用。
设计学院
2008年5月18日
